北京的陪产假多少天
一、产假规定
1.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陪产假规定
1.根据北京产假最新规定,陪产假是15天的。也就是说,北京产假男方有15天。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女职工的产假包括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再加上本地规定的产假时间相加,如北京市女职工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共128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当然应该是连续的。这是为照顾女方身体恢复而专门制定。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上海煊宏律师事务所
法律问题咨询电话:18916469285
业务范围: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刑事无罪和轻罪辩护(主任律师带队,30年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一对一服务。)
其他业务:民事纠纷类 离婚纠纷、借贷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